杂货店禁止驯养饿虎 第78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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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被赶出去之后,就再也不是来潮,而是杭寻。 他更愿意做杭寻,一个光明磊落的警察,而不是旧社会的养子。 就让这个笔记,跟‘来潮’一同埋葬吧。 可是到底不忍心,如果有一个人能找到它。 他希望是他最爱的小女儿。 杭攸宁。 —— 周隐有钱,在香港做了小买卖,却也过得不好,他发现当年在内地跟他称兄道弟的大哥,拿到了他的钱,就把他当狗一样使唤。 任何一个人,都能欺辱他,抢夺他的钱。 他不忿,他想像当初一样,去控制一些凶悍的、敢杀人的人,保护自己。 可是香港的年轻人,都像看智障者一样看他。 他觉得,一定是自己没有杭寻那么厉害,他知道杭寻有一本笔记。 如果找到那本笔记,他一定会无所不能。 于是他又潜回了内地,寻找藏起来的黑蜘蛛,想让他跟自己一同去找那本笔记。 可是黑蜘蛛这个蠢货,多年的躲藏生涯,已经让他变得无比暴躁易怒。 本来想杀死来凤鸣和杭家所有人,可是谁都没能杀死,黑蜘蛛就死了。 他仓皇想要回去,可是那根线断了,他再也无法偷渡回去。 他只能回家。 可是这个时候,许建邦的案件被调查了,铺天盖地都是关于赵明明的讨论。 如果不是方临河给他当了替死鬼,早就查到他了。 他当然不敢回去,只能四处一边打零工, 一边流浪。 他明明赚了那么多钱,可是十七年来,无妻无子无事业,却一天的好日子都没有过成,这让他怎么能不恨。 尤其是在电视上看到杭攸宁的身影,就好像杭寻在嘲笑他自作聪明一样。 他终于忍不了了。 要么,拿回笔记。 要么,让杭攸宁生不如死。 —— 杭攸宁翻开笔记,爸爸俊逸的字迹:犯罪者,颊骨同耸;齿列不齐…… 这跟她的感觉一样,她在想,她所谓的能识别犯罪,究竟是真的有特异功能,还是因为爸爸从小把这些东西,教给她呢? 想着想着,眼泪就落下来。 她赶紧合上,怕弄脏爸爸这最后的遗物。 不,爸爸最珍贵的遗物并不是这个笔记。 而是教给她那些东西,坚韧,善良,正义和爱。 晨曦微露,江边升起一抹晕红的太阳。 杭攸宁跳下来,映着朝阳开始起势—— 今后,她不会再恐惧命运。 她足够强大。 命运由她掌控。 第68章 谁能豢养凤凰(来凤鸣番外) 来凤鸣到老了的时候,已经回忆不起来潮的脸。 只记得少女时代的那些清晨,江南的水汽弥漫,有人练武归来,踏着青石板路轻快的响声。 她顶讨厌那欢快,支开窗户瞥他一眼。 他无论有多雀跃,也在一瞬间收拢所有的情绪,规规矩矩的站在那里,叫一声:“大小姐。” 随后便一溜烟的跑了。 她洗漱完毕之后,桌上已经已经摆好了早饭,江南富人家吃食极细,用笋丝、韭芽、rou丝包的春卷、生煎包子,火腿蒸的笋干…… 而他伺候在来老爷子身边,后颈上头发湿漉漉的,带着一股薄荷的冷香,他是惯常早晨冲凉的。 来凤鸣顶讨厌他爹,来潮排第二。 来家是江南大族,传承百年,支系繁多,来父这一支,只能算是小富之家。 那也非得拿出大户人家的款儿来,住着大宅院,丫鬟仆妇养了十几个,老头抽烟的烟斗,都是金的。 来父是个纨绔,不过他在纨绔这行当里算还不错,他不喜欢斗鸡赌狗,他喜欢练武。 这练武包括请师父、置办家伙、资助各大“武林大会”,一年到头还动不动有江湖人士来投奔,白吃白喝个把月,临走还得带包银子。, 家里的产业就这样被慢慢的败没了。 这不是她最恨他爸的地方。 他爸没儿子,权且把她当儿子养,教她打拳、用剑、轻功,他说这是有年头的门派,叫做小燕青,讲究身法轻盈,必须是童子功。 自然,她也没裹脚。 那时候裹脚早就被废除了,但是有些大户人家还讲究这个。一个女孩子,不学琴棋书画,学一身武艺,谁能要她? 来凤鸣原把这事当成他爸对她的一种看重。 可那其实就一个误会,他爸只是任性,他想教孩子学武,压根就没想过她日后死活。 一边教,一边逼着她妈生孩子。 生了一个,没保住,又生一个,夭折了。再生,大人和孩子,都没了。 来凤鸣记得mama那像纸一样薄的肚皮,也记得小meimei那软乎乎的小手,攥在手里还没热乎,就已经成了一座小小的坟头。 她恨他爸,但是中国人讲究君臣父子,她不能恨。 她就只能加倍的恨来潮。 来潮是他爸从钱塘江畔捡回来的,他爸每天寅时三刻起床练武,就看见一个孩子躺在岸边,是个男孩。 来凤鸣这一辈行“凤”,夭折的弟弟meimei,叫来凤春,来凤晓……而他爸给这孩子取名,叫来潮。 意思养子就是养子,跟亲生的孩子到底不一样。 可就在来凤鸣十岁的时候,他妈去世了,来老爷也彻底绝了生儿子的念头,于是就把来潮当做亲生儿子培养。 亲自教练武,请先生开蒙……那个不起眼的,瘦小的男孩,一跃成了整个来家宝贝疙瘩。 ——这一切,是以来凤鸣失去母亲为代价。 她当然不喜欢他,甚至是恨毒了他。 但是当时,对她来说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。 那就是“管家”。 他们家这一支早就分出去了,她爹不善经营,又讲究排场,家里一整个坐吃山空的状态,当然得有人精打细算。 来凤鸣从十岁开始就管家,家里人情往来、仆人的任免,都清清爽爽,人还没有柜台高,就开始査家里铺面的账目。 唯有一点,就是她太小了,人家有时候不听她的,她爹又时常和稀泥,不跟她一条心。 这时候就得用上来潮了。 来潮是个很温和的性格,谁也不得罪,但因为她一句话,他就直接上前把整个铺面,砸了个稀巴烂,有壮年男人出来瞪眼睛。 可他不怕,他功夫好啊,他往她前面一挡,还挡不住呢,就像一座小小的山。 后来实在入不敷出,她为了节约家里的成本,削减了大半仆人,跑前跑后的活计,都交给来潮。 来潮从不告状,他永远是恭敬谦卑的,伺候她爹抽烟、喝茶、倒夜壶,又要去学堂,次次第一名,回来被她使唤,从不抱怨。 她讨厌他。 可是有一次去办事,正巧路过他放学,她以为像他这样读书好,人又温和的孩子,定是很招先生和同学的喜欢。 却没想到,一群顽童们围着他,一个劲儿叫“阿捡!”“捡来个儿郎做佣人!” 他低头的走着,被推搡的狠了,就抬起头,笑一下。 那笑容的意思是求饶,你看我都这样了,你就别欺负我了呗,嘿嘿。 来凤鸣叫停了车。 直接下来:“几个死尸小瘪三,讲何个东西!来家门里是你们好话三话四的?覅命的是伐?一个个死过来,我要上门问问你们屋里大人,哪个教出来个种覅好胚!” 一连串把孩子们都给骂傻了,一溜烟的跑了。 来凤鸣低头看来潮,孩子眼睛亮亮的,就那么瞧着她笑,这笑看起来舒坦多了。 “你哪个不还手啊!”她虎着脸问。 “我不想给老爷,还有小姐寻事体。” “老头子哪回弄出个事体不比你大!”她瞪着他:“后卯哪个欺负你,打回去!晓得没?” 他抿嘴一笑,小声说:“晓得了,阿姐。” “你叫我何个!”她又瞪眼睛。 “小姐!” 这还差不多。 那天下了雨,他第一次跟来凤鸣一同坐了人力车回家,半道有卖桥头糕的,来凤鸣还买了一份给他,警告他不许告诉老头。